根據MND定義,JavaScript 是一種腳本,也能稱它為程式語言,可以讓你在網頁中實現出複雜的功能。讓網頁不只呈現靜態的內容,更可以提供像是:內容即時更新、地圖交動、繪製 2D/3D 圖形,影片播放控制……等。
一般在建立網頁,第一層是 HTML ,第二層是 CSS , JavaScript 是標準網頁技術蛋糕的第三層。
JavaScript腳本語言特色:
1.直譯式或即時編譯的程式語言。
2.區分大小寫並使用 Unicode 編碼。
3.JavaScript 支援不需任何特殊宣告的函式。
4.JavaScript 擁有一個基於原型的物件模型(prototype-based object model)。
5.使用建構函數來定義物件的屬性及初始值,所有的 JavaScript 函數都可以作為建構函數。
6.基於原型的物件模型提供動態繼承(dynamic inheritance)的功能,意即被繼承的物件可以根據個別的物件而改變。
7.
雖然 "Java" 和 "JavaScript" 都是 Oracle 公司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,但兩個語言有著非常不同的語法、語意和用途。
JavaScript 程式設計語言由 Netscape, Inc. 開發,並非 Java 平台的一部分。
JavaScript 並不會建立 Applet 或獨立應用程式。JavaScript 最常見的形式是位於 HTML 文件內,且可提供單靠 HTML 無法達到的網頁互動
單行註解 //
多行註解 /* */
例如:
// a one line comment
/* this is a longer,
multi-line comment
*/
/* You can't, however, /* nest comments */ SyntaxError */
var
宣告一個可隨意更改其內容的變數
let
宣告一個可隨意更改其內容的區塊區域變數
const
宣告一個只可讀取的不可變常數
在 JavaScript 中,變數必須使用字母(letter)、下底線( _)、錢號($)作為開頭;後面的字員組成可以包含數字(0-9)。JavaScript 是區分大小寫(case secsitive)的,大寫字母('A' ~ 'Z')和小寫字母('a' ~ 'z')皆可使用且不相等。
可以透過三種方式來定義變數: